为切实落实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设立学生处、财务处为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以全日制在籍学生人数为基准,以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学校通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受资助学生名单。
根据申报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学校在就近的银行统一为学生办理银行卡(中职卡)并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保证国家助学金及时方法。
冀公网安备 13060202000926号